旅客须知
● 行李托运 须知
(1)每一全票旅客可免费随身携带行李2件,总重量不超过30公斤。免费托运行李2件,每件不超过30公斤、体积不超过0.2立方米,超过部分收费,240元/件(限重30公斤)。
(2)旅客不得在托运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腐蚀、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和易碎品、动植物及其他海关规定禁运物品。旅客在托运行李中不得夹带货币、重要文件、金银珠宝、古董、文物等贵重物品,否则如有损坏及遗失,本公司概不负责赔偿。旅客行李托运如有遗失,请在船舶抵港后提取行李时,向船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船公司认为行李以完好交付。如系本公司的责任造成旅客行李遗失,本公司负责赔偿,最高赔偿额为每公斤16美元,但每件行李的总赔偿额不得超过500美元。
● 旅客乘船 须知
(1)请在开船2小时之前到达乘船地点办理乘船手续。
(2)办理乘船手续时间
★ 上海办理乘船手续时间为10:00—11:30,11:30后停止办理出境手续。
★ 阪神办理乘船手续时间为9:00—10:45,10:45后停止办理出境手续。
(3)乘船当天乘客可凭本人护照及有效签证在码头取票,船票仅限乘客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随意涂改,否则船票失效。
(4)乘船需出示船票、有效的护照及签证(免签国家除外)。
● 退改签须知
(1)在规定开航时间7天前,退还原票价的90%;在规定开航时间6天前至48小时前,退还原票价80%;在规定开航时间47小时前至24小时前,退还原票价70%;在规定开航时间24小时内,不予退票。
(2)需在规定开航时间24小时前办理改签手续,但客舱满员时不予办理。船票改签只限一次,每人每票收取手续费RMB30元(特价票除外)。
(3)旅客凭所购船票等级,对号进入客舱。如要求更换等级,等级只限向上变更,并收取等级差额。
(4)船票丢失,经公司确认后可补票,补票手续费为原票款的20%,原丢失船票做作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