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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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订票:

1旅客凭本人护照和有效证件订票,所订船票只限旅客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否则船票失效。需申请签证前往目的地的旅客请在乘船前自行取得,乘船当天需出示有效的签证。如无法提供或提供虚假签证,船公司有权拒绝乘船,并不予退还船票费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属于限制高消费人员的不得乘船,如被拒绝出入境,不予退还船票费用。

2)旅客凭有效证件及订票回执,上海出发需提前3小时、日本出发需在09:00前抵达码头,开船前半小时停止办理旅客手续和行李托运(开船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旅客只能乘坐订票时选定的航班,如旅客误船,所订船票自动作废,不予退款。

3)75周岁以上旅客,需提交由医生出具的健康证明书(中国境内须由三甲医院出具,日本不限具体医疗机构),明确说明其健康状况适合进行为期3天2夜的乘船,并确保购买了个人境外旅游保险。建议行程有家人陪伴,如有慢性病的记得携带常用药品和相关病史报告。

4)怀孕未满24周(含24周)的孕妇须提交诊断书(中国境内须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日本不限具体医疗机构)及誓约书。怀孕24周以上或有妊娠并发症患者,出于安全考虑谢绝乘船。

5)限于且不仅限于患有重病、检疫传染病、精神病、神经失常的旅客等不适合坐船的旅客,船公司有权谢绝其乘船。若上述人员已购买船票,所订船票将自动作废,并不予退款。

6)对于未提前说明个人真实健康状况的旅客,在航行途中出现与旅客自身健康相关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旅客自行承担。如给第三方造成损害或产生的急救费用,此相关费用由旅客自行承担。

7)12周岁以下(不含12周岁)的儿童不可单独乘船。12周岁至17周岁的未成年人如需单独乘船,须提供出入境当地接送人的联系方式,且监护人必须在登船手续柜台签署指定格式的誓约书及指令书,否则不予乘船。

8)携带未满1周岁婴儿的旅客,登船前须提交誓约书。

9)在日本离境时,需缴纳国际观光旅客税,每人 1000 日元。该税费在日本码头直接支付,未满 2 周岁的儿童免征。

 

二、票种说明:

1)免费儿童票:2周岁以下(不含2周岁),不提供铺位

2)有价儿童票:2周岁以上(含2周岁)至12周岁以下(不含12周岁),票价为成人全价票的半价,提供铺位。

3)每一位购买全价票的成人旅客,可免费携带2周岁以下(不含2周岁)儿童一名。如超过一人时,应按超过的人数购买有价儿童票。

4)如需购买其他票种请咨询船公司。

 

三、退票(以公示开船时间为基准):

1)旅客在规定班期开船7天前办理退票,按票价10%收取退票费。在规定班期开船7天至48小时内办理退票,按票价30%收取退票费。在规定班期开船48小时至24小时内办理退票,按票价50%收取退票费。在规定班期开船前24小时内,不予退票。退票申请可线上发起,以退票申请日为基准计算手续费,退款请携带好相关证件(护照,银行卡)前往船公司指定受理点线下办理,须在申请之日起的90日内完成办理。逾期则不再受理退款手续。

2)旅客要求变更乘船日期、航次时,可在开船24小时前办理下一航次的改乘手续,改签票只限一次,每人每票收取改签票手续费人民币50元。开船前24小时内不予改签。可改签原开船日期前后60日内任意航次。

3)旅客凭订票时选定的客舱等级对号进入客舱,如要求更换舱位等级,等级仅限向上升级,同时应补交票价等级差额。

 

四、行李:

*旅客托运行李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及日本海关的相关规定,如旅客违反相关规定,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旅客本人承担。

1)旅客可随身携带2件行李,每件行李不得超过15公斤。可免费托运2件行李,每件行李不得超过30公斤,每件托运行李体积不得超过0.2立方米(长宽高都必须在0.6米以内)。超额、超重或超大体积的行李需付费托运。超过部分的收费计算方式为:①以超额行李的件数 ②以每30公斤 ③以每0.6米长度的倍数,以上①~③中以倍数最高者为准,收取超额行李收费300元/件。超过标准重量、体积或长度的请事先联系船公司咨询。

2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自行车等大件物品,必须办理托运,同时有相应的托运费用,请事先联系船公司确认。

3旅客随身携带或托运的行李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有放射性等危险品、易碎品,动物或其他禁运物品。

4旅客在托运行李中,不得夹带货币、重要文件、金银、珠宝、钻石及其制品,以及首饰、古董、文物、手表、照相机等贵重物品,否则如有损失,船公司概不负责。

5旅客的托运行李,如能证实确系承运人责任造成的损失,船公司负责赔偿,最高赔偿额为每公斤16美元,但每件行李的总赔偿额不超过500美元,如因共同海损行为受到损失,旅客不得要求赔偿。旅客要求对托运行李损失的赔偿,须在码头提取行李时向客运站提出,否则船公司认为行李完好交付,不予受理。

 

五、关于从中国境内携带土特产的规定

1)《华盛顿公约》中定义的动物类制品不能在日本入境。

例如:象牙制品、皮革制皮包和钱包、蛇皮制成的胡琴、含有麝香或虎骨的药物等。

2)《枪支和刀剑持有管制法》规定的物品。京剧用的钢铁制长剑(包括模型及仿制品)即使没有刀刃也不能携带入境。

3)新鲜水果蔬菜及肉类等,法律有规定禁止进口的物品不能携带入境。(可参阅日本动物检疫所植物防疫所网站)

4)药品携带应在《药机法》规定的范围内。原则上药品应仅供客人本人使用,因此如携带大量药品将无法入境。

 

六、责任、保险:

旅客自启航港登上本公司船舶的舷梯开始至目的港离开该船舷梯时止的期间内,由于承运人和其雇佣人员的疏忽行为或不作为而造成旅客人身伤亡或疾病以及由此引起的有关费用,本公司负赔偿责任,但每一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最高限额为60,000美元。

 

七、遵守公共秩序:

为保护旅客利益和旅客安全,每个旅客应遵守船上的安全规定和公共秩序,如故意违反或不听劝告者,船长有权进行处置。

 

八、凡乘坐本公司船舶的旅客,均被认为在购票之前已完全同意上述须知。如发生任何法律纠纷,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按照中国有关法律解决。